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14号(关于进口丹麦大麦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和丹麦食品、农业和渔业部(以下称丹方)有关丹麦大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丹麦大麦进口。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16号(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和区外加工贸易四类措施商品申报填制规范的公告)
为落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和区外加工贸易涉及实施关税配额管理,贸易救济措施,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加征关税措施,为征收报复性关税而实施加征关税措施(以下统称四类措施)等商品的管理要求,明确手(账)册、保税核注清单等单证的填制规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15号(关于全面推广“两步申报”通关模式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维护国门安全,促进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在前期开展进口货物“两步申报”改革优化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该通关模式。
农药登记信息(2025年第11期)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批准大连广达农药有限责任公司等316家企业的570个农药产品登记延续。核发《农药登记证》,有效期延续5年。
农药登记信息(2025年第12期)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批准广东立威化工有限公司等212家企业的336个农药产品登记,山东省泗水丰田农药有限公司等133家企业的223个农药产品登记变更。对批准登记及登记变更产品颁发农药登记证、不再核发纸质标签。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豆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食糖、蔬菜制品、饮料、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8大类,共206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202批次,不合格4批次。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21期)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调味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等8类食品55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9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2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6大类食品362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356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问题、质量指标问题、其他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