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中涉及我省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期)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酒类、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等30大类食品2439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糕点、餐饮食品、调味品、水产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和酒类等8大类食品23批次样品不合格。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期)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等11类食品62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13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1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8大类食品,包括: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和水果制品。抽检样品共计1540批次,其中合格1531批次、不合格9批次。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9大类食品903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861批次,不合格42批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5〕1号)
为规范国家卫生健康委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保障专项组织实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为适应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规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会同有关单位研究起草《国家卫生健康委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发挥行业部门主责国家科技计划的优势,保障重点专项“接得住”“管得好”“出成效”。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4号(关于进口西班牙种禽及种蛋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西班牙王国农业、渔业和食品部关于西班牙种禽及种蛋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西班牙种禽及种蛋进口。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号(关于香港输内地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关总署与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关于香港输内地养殖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香港养殖水产品输内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期)
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饮料和速冻食品等11类食品152批次样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144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