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6号)
2024年下半年,广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77362批次,不合格9610批次,监督抽检总体不合格率为2.55%。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9号(关于防止巴勒斯坦等国家绵羊痘和山羊痘传入我国的公告)
近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发布信息,确认巴勒斯坦、巴基斯坦、阿富汗、加纳、索马里、孟加拉国、厄立特里亚、尼日利亚、坦桑尼亚发生绵羊痘和山羊痘疫情。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0号(关于防止巴勒斯坦等国家小反刍兽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近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发布信息,确认巴勒斯坦、巴基斯坦、阿富汗、尼泊尔、加纳、索马里、孟加拉国、刚果(金)、尼日利亚、埃及发生小反刍兽疫疫情。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1号(关于防止加纳等国家口蹄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近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发布信息,确认加纳、索马里、孟加拉国、卡塔尔、刚果(金)、尼日利亚、坦桑尼亚发生口蹄疫疫情。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2号(关于防止巴勒斯坦等国家痒病传入我国的公告)
近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发布信息,确认巴勒斯坦、保加利亚、东帝汶发生痒病疫情。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3号(关于防止德国口蹄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5年1月10日,德国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勃兰登堡州(Brandenburg)发生1起口蹄疫。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4号(关于防止东帝汶、刚果(金)、厄立特里亚和坦桑尼亚部分地区新城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关于防止东帝汶、刚果(金)、厄立特里亚和坦桑尼亚部分地区新城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3期)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速冻食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类食品140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378批次、不合格样品24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2期)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26类食品107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067批次、不合格5批次。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3期)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等23类食品73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725批次、不合格5批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