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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2期)

发布时间 / 2025-01-26 阅读 / 300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26类食品107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067批次、不合格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杭州崇贤前村农贸市场高志丕食品店销售的玉米锅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宁波市镇海区庄市阿亚亚海鲜食品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莴笋(蔬菜干制品),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农贸市场谭小林蔬菜摊销售的老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杭州钱塘新区祝雪旺水产商行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

岱山县姐妹零食店销售的标称武汉旺福美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小麻花(咸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武汉旺福美佳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核查,该产品系假冒武汉旺福美佳食品有限公司产品。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舟山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0115.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250115.xls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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