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21期)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21类食品33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23批次、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5年第22期)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饮料,糖果制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6大类食品538批次样品,检出淀粉及淀粉制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4大类食品8批次样品不合格。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1期)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饮料,糖果制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水产制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2大类食品624批次样品,检出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大类食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9期)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饮料、肉制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罐头和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等14大类食品1090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肉制品、水产制品及饮料等7大类食品23批次样品不合格。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6期)
根据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6类食品48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467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第7期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2号)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1574批次样品,共检出42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等食品抽检合格率分别为100.00%、100.00%、100.00%、100.00%。从抽检数据看,我省市场供应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宗食品合格率较高,可放心选购。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3期)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近期组织抽检27类食品共2367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7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为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等。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6号)
2025年,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水产品、水果、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罐头、餐饮食品、调味品、方便食品、蛋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肉制品、饼干等14个大类食品1312批次样品,检出16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等。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2025年第21号)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推动电子商务经营者切实履行消费品召回义务,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