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5年第39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结合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意见建议征集情况,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调味品、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其他食品、食用农产品、饮料、餐饮具共718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705批次,不合格13批次。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3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38期)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和饮料等27大类食品,检出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和饮料等11大类食品中38批次样品不合格。
关于《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9月14日至10月1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94条意见,经整理汇总、逐条分析、认真研究,对合理意见予以吸收采纳,其他意见将留作工作参考。
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委《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食安委发〔2025〕4号),省食安办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福建省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7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4期(总第515期)
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等3614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合格产品3578批次,不合格产品36批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2期)
近期,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4类食品814批次样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806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中涉及我省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40期)
根据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6类食品103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019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39期)
根据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105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032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