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试验单位信息变更(2025年第9期)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农林大学绿色农药协同创新中心等5家单位证书信息变更情况予以公布。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77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渝市监通告〔2025〕28号)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8类食品207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54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3期)
近期,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4类食品786批次样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774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检出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42号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在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检出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及餐饮具。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已组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核查处置。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 (第二十五期)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对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食糖、糕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9大类432批次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43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2025年第7期)
按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安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抽检882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8大类,其中合格877批次,发现不合格5批次。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修改《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约谈办法(试行)》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评估决定,修改个别表述后继续执行。
贵州省商务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支持餐饮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商发〔2025〕26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及贵州省实施意见精神,为促进餐饮业降本增效、提升品质,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扩内需、促消费、稳就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措施。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员队伍建设的通知(闽市监函〔2025〕276号)
为深化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改革和市场监管协同检查改革,提高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员队伍的专业素质能力,规范检查员培训、考核、管理和调配工作,提升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质效,现就加强检查员队伍建设通知如下。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20号(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以下称乌方)有关乌兹别克斯坦输华养殖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养殖水产品进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