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校园食材集中配送企业食品安全规范提升行动的通知(渝市监发〔2025〕5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办、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以下简称“校园”)食材集中配送企业管理,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市市场监管局、市教委决定联合开展全市校园食材集中配送企业(以下简称“配送企业”)食品安全规范提升行动。
《关于开展校园食材集中配送企业食品安全规范提升行动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5年6月18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食材集中配送企业食品安全规范提升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25期)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24类食品31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02批次、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24期)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1类食品31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06批次、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3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3期)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和饮料等24大类食品,检出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和饮料等9大类食品中34批次样品不合格。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2025〕年第25号
近期,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餐饮食品50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蛋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调味品45批次、豆制品4批次、方便食品7批次、糕点14批次、罐头14批次,酒类19批次、粮食加工品25批次、肉制品10批次、乳制品22批次、食用农产品42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2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10批次、糖果制品7批次、饮料14批次,抽检的727批次食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第2期“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专项监督抽检活动。通过“你点我检”民意征集系统,选择消费者重点关注的食品类别进行抽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和全省抽检计划,第二期“你点我检”共抽检食用农产品、乳制品、饮料、肉制品和调味品5大类食品168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166批次,不合格2批次。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093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渝市监通告〔2025〕15号)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蔬菜制品、酒类、乳制品、水果制品、食糖、豆制品、糕点、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饮料、调味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饼干、水产制品、罐头、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蛋制品、冷冻饮品、水果类、蜂产品、鲜蛋、畜禽肉及副产品、特殊膳食食品等32类食品509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81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关于公开征求D-阿洛酮糖-3-差向异构酶等10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
根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D-阿洛酮糖-3-差向异构酶和脱氨酶、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3-岩藻糖基乳糖和乳糖-N-四糖、结冷胶等3种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2'-岩藻糖基乳糖等3种增补质量规格要求的食品营养强化剂的申请,其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检测发〔2025〕62号)
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决定于2025年6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