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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制订易腐食品国际运输规定

2025年11月20日,丹麦食品、农业和渔业部发布了BEK1330关于易腐食品国际运输规定的公告,将于2026年1月1 日生效,2022年的第813号令同步废止。主要内容包括:

1.适用于附件8所列易腐食品的商业运输,需使用符合第二章认证隔热运输材料,公路运输需随附ATP证书,丹麦与ATP条约成员国之间的公路/铁路运输需满足材料要求,短途海运(≤150km)衔接公路/铁路运输时,需同步满足要求,若运输全程温度自然满足要求,可豁免隔热材料要求;

2.运输工具内部表面应耐腐蚀、不吸水、易清洁,无凹陷或缝隙,配备防虫防尘装置,门需密封且可铅封,水系统确保清洗水和清洁剂能完全排出;

3.运输温度深冻食品全程温度≤-20℃(冰淇淋≤-20℃, 黄油≤-10℃),冷冻食品≤-10℃,冷藏食品<+6℃(如肉类、乳制品、即食食品),允许短期波动(如除霜时≤+3℃),但需快速恢复,深冻食品运输需配备温度记录仪,数据保存至少1 年;

4.进出口控制方面,非欧盟国家由食品、农业与渔业部负责,欧盟国家由警方负责,可拦截车辆检查证书,铁路运输由丹麦国家铁路负责,无有效证书可拒绝入境/出境。


福州天圆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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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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