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人人有责,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切实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切实防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微生物污染、食物储存不当、食品交叉污染、食品原料变质、清洗消毒不彻底等风险隐患,现向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者提示如下,请各主体严格落实以下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严格进货查验。
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来源可溯。
禁止采购变质腐败、过保质期、“三无”食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禁止采购来源不明,不能索证索票和含非法添加剂的食品;
禁止采购野生蘑菇、非法捕捞渔获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二、强化储存管理。
确保冷藏(冻)设施运行正常,定期除霜校准温度,配备经检定合格的温度计实时监测并记录。
定期清理库存食品,对腐败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及时清除;
定期检查设施设备性能,搞好清洁卫生,对有毒有害物品及时清除。
食品分类、分区、离地离墙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需冷藏的熟食、半成品、即食食品、乳制品、豆制品等务必在规定温度下储存,缩短在常温环境下的暴露时间。
三、规范加工操作。
加工过程严格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成品半成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工用具、容器应专用并有明显标识。
食物必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70℃),特别是肉类禽类、蛋类和水产品。
冷食类、生食类、裱花蛋糕等必须在专间内由专人规范操作。
严格控制食品加工后至食用前的存放时间。
冷荤凉菜、鲜榨果蔬汁、生食海产品等即食食品应尽量当餐制作当餐用完。
婚宴等大型聚餐活动应科学安排加工制作时序。
严禁超范围(如无冷食类制售许可却制作凉菜)、超能力承接宴席。
四、加强人员健康管理。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每日开展岗前健康检查,凡患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岗位。
严格执行个人卫生规范。
进入操作区前、接触食品前、接触生食品后、接触污染物品后均应按规范要求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佩戴口罩(特别是在专间内操作时),不得佩戴饰物,不在操作区吸烟、饮食。
五、确保清洗消毒到位。
餐饮具、工用具、容器必须严格执行清洗消毒程序,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彻底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存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持清洁,专间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容器使用前应再次消毒。
专间应按规定进行空气和环境消毒,紫外线灯定期清洁维护并记录使用时间。
保持食品处理区环境整洁卫生,及时处理好餐厨垃圾确保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受外界污染。
六、完善应急处置方案。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熟悉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保护现场,第一时间报告市市场监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置。
七、集体聚餐服务特别提示。
科学设计菜单,减少高风险食品种类和数量,避免提供生食水产品、野生菌类等,严格按许可项目和接待能力承接宴席,不得超负荷运转。
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宴席提供的所有主副食品(包括主食、菜肴、汤品等)每品种留样不少于 125 克,在专用冷藏设备中(0-8℃)保存至少 48 小时,并做好详细记录(包括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量、留样人、餐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