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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2期)

发布时间 / 2025-06-20 阅读 / 265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306批次,检出12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海口琼山培龙市场杜桂南141号档销售的乌鸡,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保亭保城黄春菊生食摊销售的乌鸡,其中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海口龙华戴玉凤淡水鱼摊销售的泥鳅(淡水),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海口龙华国贸标准化市场陈根淡水鱼摊位销售的鲈鱼,其中磺胺类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文昌潭牛泽波鱼摊销售的金鲳鱼,其中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六)琼中营根洪海霞蔬菜摊销售的豇豆,其中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七)海口龙华建红天津大包子店销售的五谷杂粮馒头,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海口琼山周桂琼副食店销售的本地萝卜条,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琼海嘉积史业顺杂货摊销售的黄豆干,其中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琼海嘉积马业文豆制品摊销售的黄豆干,其中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有机污染物污染问题

(十一)三亚冰鹿诚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仙鹿岛山泉(包装饮用水),其中三氯甲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微生物污染问题

(十二)三亚冰鹿诚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仙鹿岛山泉(包装饮用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重金属元素污染问题

(十三)万宁兴隆隆源超市销售的,标称海南侨韵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可可粉,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南侨韵贸易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附件: 附件1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2 豆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5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6 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7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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