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保质期实验与评价规范
①目的
为做好我公司新、老产品的保质期验证工作,确保产品保质期试验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②范围
适用于公司新产品开发中的保质期试验工作。
③职责
研发中心在每开发一个新产品的同时要进行该新产品的保质期实验,以确定产品的保质期。
④试验要求
1)研发中心做的新产品保质期实验为加速实验,分两个加速条件:
恒温恒湿,温度为37℃或55℃,以饱和食盐水置于恒温箱中以保持恒湿(75%左右)。对于产品变质较快地选择加速温度为37℃,对于产品变质相对缓慢的选择加速温度为55℃。
2)根据烘焙类产品特性,保质期加速过程中,每隔7天检查待测样品的感官指标。
3)保质期终点判断规则(感官评价法):
将待测样品放置恒温恒湿培养箱中,标准样品放置低温(≤10℃)干燥的环境,每隔7天取出与标准样品对比评价,评价结果按以下评分:
□5.0分—产品的所有特征与标准样完全一致
□4.5分—产品可以接受,但与标准样相比较则有轻微差别
□4.0分—产品可以接受,但与标准样相比较则有些差别
□3.5分—产品可以接受,但与标准样相比较则有明显差别
□3.0分—产品既不能接受,也不能说不能接受
□2.5分—产品稍微有点不能接受
□2.0分—产品有点不能接受
□1.5分—产品很明显地不能接受
□1.0分—产品完全不能接受
将得到的结果进行平均。
分数3是可以接受的临界点,如果达到了这个分数就说明产品已到了储存期限了,即可作为终点,终止试验。接近终点时,辅以检测其微生物和理化指标,验证其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若不符合,则以微生物指标或理化指标为保质期试验的考察指标。
4)保质期推算
根据经验值,烘焙类产品在37℃恒温恒湿条件保存一周相当于在常温下保存1个月;在55℃恒温恒湿条件下保存一周相当于在常温下保存1.5个月。
5)保质期试验报告编制
报告中实验数据要求准确、客观真实,并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感官评价术语规范、明晰、描述准确。
报告中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名称、待测样品制作时间、包装材料和形式、样品状态、实验开始时间、加速条件、评价方法、数据分析、结论、实验过程中异常情况及处理的说明。
2、具体操作步
①保质期试验前期准备工作
1)样品准备
样品生产日期为近期生产,且取样时应注意防水防潮。
2)样品制备
包装材料:采用拟车间生产所用包装;
样品需求量:根据实验加速条件和试验周期制备样品,如只需观察感官特征的取样量为20克/份,需要进行理化指标检验的取样量可增至60克/份。另取适量样品作为对照样品放低温(≤10℃)干燥的环境中;
根据研发需求对制备的样品进行编号,并检查包装气密性,可用两掌轻轻挤压包装袋检查是否有漏气漏样现象。
设定恒温恒湿箱加速条件,并以饱和食盐水置于恒温箱中以保持恒湿,恒温箱中无刺激性气味,避免干扰样品。
②试验观察
根据研发需求将样品分类放置在37℃或者55℃的恒温恒湿条件下进行保质期试验。
0周时分别检查样品的感官特性(色泽、状态、风味、口感)、水分、酸价、过氧化值等指标,将获取的数据记录在产品保质期实验记录表中。
根据各类产品特性,保质期加速过程中,每隔7天检查待测样品的感官特征及理化指标,感官特征测试采用感官评价法对样品在干样及冲调的条件下,对其色泽、状态、风味、口感是否变化进行评价,以标准样为参照,理化指标测试依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
感官指标评分参照说明:
□5.0 分— 产品的所有特征与标准样完全一致
□4.5分—产品可以接受,但与标准样相比较则有轻微差别
□4.0分— 产品可以接受,但与标准样相比较则有些差别
□3.5分— 产品可以接受,但与标准样相比较则有明显差别
□3.0分—产品既不能接受,也不能说不能接受
□2.5分—产品稍微有点不能接受
□2.0分— 产品有点不能接受
□1.5分— 产品很明显地不能接受
□1.0分— 产品完全不能接受
③保质期终点的判定
感官指标:试验结果达到3分时,可终止试验;
理化指标:酸价、过氧化值判定标准不合格时。
④保质期推算
根据经验值,烘焙产品在37℃恒温恒湿条件保存一周相当于在常温下保存1个月;在55℃恒温恒湿条件下保存一周相当于在常温下保存1.5个月。
⑤保质期试验报告编制
实验终结后将所有数据记录在产品保质期试验记录表中,并交上级领导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