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数字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制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露营地服务;停车场服务;农副产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玩具制造;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办公用品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2-12-29
- 成立时间
- 60万(元)
- 注册资本
- 潘小可
- 法定代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企业类型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所属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