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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8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渝市监通告〔2025〕1号)

发布时间 / 2025-02-06 阅读 / 244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6类食品18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7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北碚区牛牛牛串串香食店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大渡口区昀熙便利店销售的、标称遂宁市舒酥食品厂生产的健莉绿爽(调味面制品)(香葱味),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望州路顺江花园清江苑H幢1-1张伟使用的消毒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九龙坡区九龙园区福客来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资阳市新纪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单晶冰糖,其中还原糖分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资阳市新纪元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九龙坡区齐恩超市销售的豇豆,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新康大道3号康德城市花园2-5幢吊2-商业5-1-1罗开华使用的杯(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忠县蟠果地水果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汉市富利兴食品厂生产的空心酥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永川区绿色枫侨生活超市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酉阳县海兵副食店销售的芋儿,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渝北区良泽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本地紫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云阳县柯妹早餐店加工自制的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5年第1号).xlsx

附件2.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25年第1号).xlsx

附件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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