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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6期)

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调味品等4类食品16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肥西县严店乡好又多连锁超市销售的、标称舒城县佳美食品厂生产的黑芝麻酥糖,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肥西县琴姐蔬菜批发部(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韭菜,毒死蜱、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三、长丰县双墩镇巴比特馒头店制售的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四、合肥食之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山奈(其他香辛料调味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五、安徽联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十分公司销售的彩椒(甜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六、合肥润福润家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肥西县、长丰县、蜀山区、包河区、庐阳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附件2.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附件3.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2日


秦皇岛秦臻水产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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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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