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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6大类食品362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355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他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宁德市婧厨坊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蛋黄肉松青团(加工日期为2025年3月13日),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标称福鼎市以琳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级寿眉(金币茶)(生产日期为2024年4月20日),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乐清市优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鼎市以琳茶业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该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二)龙岩市新罗区昌敏超市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为2024年12月3日),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龙岩市新罗区昌敏超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三)福州市晋安区鲜易购超市销售的螺丝椒(购进日期为2024年12月19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泉州市百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的鸡蛋(购进日期为2025年2月23日),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标称晋江市雅利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泰太芒果(泰国芒果干)(生产日期为2024年10月18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泉州鲤城友谊百货贸易有限公司。

四、其他问题

福建宏华央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碗(消毒日期为2025年2月2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宏华央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doc

附件2:第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附件3:第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3日


河北馥隆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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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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