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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22期)

发布时间 / 2025-06-24 阅读 / 250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21类食品31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02批次、不合格1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其他污染物、生物指标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温州邻福多超市有限公司瓯海第四分公司销售的腌香菇菜(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义乌市中心菜市场陈建摊位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蓬街居农贸市场内王菊摊位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嵊州市江滨市场求利霞摊位销售的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宁波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东店销售的荷兰豆,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金华市婺城区五一农贸市场叶茂荣摊位销售的荷兰豆,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桐乡市梧桐沈松仙蔬菜摊销售的青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

丽水市莲都区唐氏小吃店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污染物

常山国进榨油厂生产的山茶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生物指标不合格

桐乡浙北大厦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宁市华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冰糖,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宁波、温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宁波、温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0618.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250618.xls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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