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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68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1、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废止的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2.宣布失效的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

2025年8月1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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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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