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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20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4期)

发布时间 / 2025-08-12 阅读 / 159

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3大类食品820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81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8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洞口县邱记卤菜店销售的,标称湖南省邱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豆腐系列(豆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长沙县湘龙康陈水果店销售的贡桔,三唑磷项目和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长沙县黄兴镇红谷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芹菜,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长沙市雨花区诗雅蔬菜批发行销售的豆角(豇豆),克百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衡阳市珠晖区京妮水产店销售的鳅鱼(泥鳅),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衡东县新塘家宴席销售的黄骨鱼,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长沙尚沐惟佳玖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澧县三科农商城赵钢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青椒,倍硫磷项目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衡阳、邵阳、常德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2、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3、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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