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9日,立陶宛农业部发布25-18939号命令草案,拟修订2016年第3D-702号令《渔业产品可追溯性规定》,意见反馈期截至2025年12月23日。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明确法规适用范围,不适用于“装饰性鱼类、装饰性甲壳类、装饰性软体动物和装饰性海绵”,仅针对供食用或商业流通的渔业产品;
2.修订了制定依据,将立陶宛《渔业法》作为直接法律依据,并纳入了欧盟多项新法规,统一了部分术语的表述;
3.要求渔产品/水产养殖产品原则上需按“单品种、单一形态、同地理区域、同一渔船/生产者”划分批次,重量不足30kg的多品种渔产品(来自同一区域和渔船,单日捕获),非直接供人类食用的渔产品可以混合批次;
4.要求所有批次(除豁免情形外)必须电子记录,并通过OR码标签实现信息快速查询,明确渔产品/水产养殖产品信息需录入渔业数据信息系统,实现数据集中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