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7日,菲律宾食药局拟制订预包装加工食品标签允许使用的营养和健康声明指南。意见反馈期截至2026年1月15日。主要内容:
1.该指南适用于进口的预包装加工食品,不包括: 婴儿配方奶粉、乳制品补充剂、后续配方奶粉以及供婴幼儿食用的辅食;
2.相关定义。营养比较声称是指比较两种或多种食品营养水平或能量值的声称,可用: “减少”“少于”“更少”“多于”等词语;营养成分声明指的是描述食品中某种营养素含量的营养声明;
3.可接受的营养和健康声明如低能量能量值< 40keal(170kJ)/100g(体) or 20kcal(8OkJ)/100ml(液体) ;无能量能量值<4kca/100ml (液体);蛋白质有助于身体组织的生长和修复;蛋白质提供必需氨基酸,用于体内多种蛋白质的合成等;
4.基本原则。附件所列营养和健康声明不适用于为墨幼儿(0-36个月)食品;所有标签上的声明都应由近期的分析证书(申请后12个月内)支持,包括定量测定结果、官方或验证的参考方法、方法检测限,以及来自ISO/IEC 17025认证实验室或原产国同等机构的合格检测人员的全名和签名;未纳入附录可接受的营养和健康声明清单的物质应进行评估,并提供由认可的卫生机构(例如世界卫生组织和各国食品卫生主管机关)出具或发布的科学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