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甘肃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129批次样品,检出27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排查原因等措施来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 标称碌曲县阿拉乡吉扎村集体特色农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糌粑点心,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 山丹县新好又多浙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甘肃三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百花池陈醋,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 标称兰州佳旺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脯,其中安赛蜜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 标称武都家佳福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陇南酸菜(浆水)(360克/袋),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 标称武都家佳福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陇南酸菜(浆水)(560克/袋),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 嘉峪关市西部天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昌盛超市销售的、标称兰州金开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黑枸杞三泡台,其中柠檬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兰州金开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由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七) 标称宕昌县菜叶香绿色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菜叶香山野菜浆水(600克/袋),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 标称宕昌县菜叶香绿色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菜叶香山野菜浆水(510克/袋),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 宕昌县张萌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岷县岷厨娘食品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当归醋,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 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标称华池县盛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荞麦香醋,其中不挥发酸(以乳酸计)检验值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二)合水县蒿咀铺村农副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标称庆阳丰玉呈祥农副产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胡麻油,其中酸价(KOH) 检验值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三、 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一)宁县润农农产品销售中心销售的、标称庆阳正淋禾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老陈醋,其中总酸(以乙酸计)检验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国家标准规定≥3.5g/100mL),但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产品明示要求≥4.0g/100mL)。
四、 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镇原县锦都桦盛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庆阳食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香醋(甜醋),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陇南盛铭副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武都花椒锅巴(麻辣味),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标称敦煌市皇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杏皮茶(代用茶),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敦煌市农垦情干果店销售的、标称敦煌市敦垦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杏皮茶,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标称金昌市创汇一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陇味酱肉,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敦煌市敦煌超市销售的、标称敦煌市敦垦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杏皮茶,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 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兰州市城关区和平路绿之园水果批发部销售的香蕉,其中噻虫胺、联苯菊酯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甘肃祥华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毛芹,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兰州市城关区果乐滋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其中噻虫嗪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兰州市城关区榆中街菜市场一楼王会水果摊销售的苹果蕉(香蕉),其中吡虫啉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嘉峪关攀果地水果店销售的沃柑,其中联苯菊酯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兰州市西固区西部市场雒六德蔬菜摊销售的豇豆,其中噻虫嗪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金属污染问题
(一)宕昌县宕乡源土特产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宕昌县陇源纯土特产加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椴木黑木耳,其中铅(以Pb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甘南州国控资产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文旅产业发展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甘南州一谷有机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燕麦米,其中铅(以Pb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 非食用物质和非法添加物
(一) 标称镇原县占全面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小麦粉,其中过氧化苯甲酰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镇原县占全面粉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由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附件2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