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厘清兽药标准层级,进一步加强兽药标准管理,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我局组织制定了《兽药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7月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药政药械处。 联系电话:010-59191652;电子邮箱:syjyzyxc@agri.gov.cn 附件.docx:1.兽药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兽药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