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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2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2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7大类食品900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889批次,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质量指标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他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晋江市梅岭御火餐饮店的白碗(消毒日期为2025年4月12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欣合盛(莆田)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2月7日生产的上等绿豆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闽侯县上街食惠鲜生鲜超市。

(三)标称龙海区鑫佳福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1月20日生产的精制肉丝,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能力零食店。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标称莆田市红康红团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3月13日生产的绿豆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莆田市荔城区开创生活超市。

(二)标称福建缔奇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1日生产的老坛酸菜(调味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晋江市陈埭镇来福隆超市。福建缔奇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三、质量指标问题

(一)标称长汀县汀客酒业有限公司2024年12月6日生产的米晓鲜(糯米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销售单位为福建中润华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

(二)标称福建南安市华闽粮油有限公司2024年2月7日生产的华闽大豆油,酸价(KOH)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销售单位为泉州市洛江区河市福满多生鲜超市。福建南安市华闽粮油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四、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莆田市中润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奶油木瓜(购进日期为2025年4月14日),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闽侯县南通镇郑惠婷水果商行销售的米蕉(购进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闽侯县南通镇郑惠婷水果商行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五、其他问题

(一)福州市仓山区贰爷烤肉店的圆盘(消毒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厦门市佰食达餐饮有限公司的白色碗(消毒日期为2025年4月2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doc

2.第2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3.第2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8日


广东胜春红酒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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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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