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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7期)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9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限值问题

(一)紫阳县欣碟茶叶店销售的紫阳翠峰(二级),1批次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陕西大森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宝鸡市众森园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秦乐园牌洋槐蜜,1批次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三)标称蓝田县颐蜂堂生态蜜蜂园有限公司生产的油菜蜜,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四)蒲城县兴镇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富平县荃怪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李富美牌五香花卷,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五)榆林市聚坤德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绥德县贺红永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崔老汉杂粮糕泡泡(糕点),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周至家福乐超市销售的标称陕西霏浩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西安市长安区青龙食品厂生产的霏浩牌谷粒酥(冷加工糕点),1批次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汉中市汉台区铺镇多美乐购物广场(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蒜味花生,1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蒲城县兴镇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富平县王寮镇太平美香粉条加工厂生产的张美香牌美香粉条,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标称陕西鑫红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坊香仔肠,1批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诱惑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2.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5日


广州市凤小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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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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