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糕点、餐饮食品、饮料、肉制品、酒类、蔬菜制品、豆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食糖、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罐头、方便食品、食品添加剂、蛋制品、冷冻饮品、特殊膳食食品共28类食品1435批次进行抽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黄石、十堰、襄阳、荆州、荆门、鄂州、孝感、咸宁、黄冈、随州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的不合格产品,已告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
2025年8月11日
附件:
1.风险解析.pdf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pdf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