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77号(关于废止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决定废止部分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废止的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5年8月25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废止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废止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pdf


中科梵肽(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当前热度: 293°
更新日期:2025/12/17
公司评分:★★★★☆

热门文章

  • 1

    2025年12月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12月22日更新)

  • 2

    美国拟制订饮用水中高氯酸盐的最大残留限量

  • 3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44号(关于进口老挝鲜食榴莲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 4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61号(关于对实施保障措施牛肉产品申报进口事项的公告)

  • 5

    哈萨克斯坦将为小麦和玉米加工投资26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