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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12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渝市监通告〔2025〕25号)

发布时间 / 2025-10-14 阅读 / 234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畜禽肉及副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7类食品111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00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璧山区云宗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阳江市澳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烧大饼(葱香味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垫江县凤玮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兴隆县兆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京卷,胭脂红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三)重庆惠尔乐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汇沔路20、22号李飞销售的原味炒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重庆市江津区元恒食品厂生产的薄荷糖,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江津区储楚副食店销售的板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街道广厦城6号13栋附6#杨晓洪销售的红糖(散装),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安康社区腾龙广场帅乡路7栋20号门市程运清销售的二青条(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梁平区田圆汇副食超市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彭水县好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金河湾分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奉节县竹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味笋尖,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綦江区味至尚餐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长寿区友邻惠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沙地蜜薯(甘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5年第25号).xlsx

附件2.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25年第25号).xlsx

附件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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