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现将我局对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 SBJSP2508358)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铁餐盘)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吉林市昌邑区绺帮菜市鲜货火锅店不合格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铁餐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20日,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吉林市昌邑区绺帮菜市鲜货火锅店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铁餐盘)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餐饮具(铁餐盘)风险控制情况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2月11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签收,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处餐饮具消毒设备只有一个小型消毒柜,并且未通电使用,3名员工不能出示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行政处罚
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第(五)项和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第(五)、(六)项的规定,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2月11日当场做出了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罚如下:
警告。
(四)排查整改
经复查,当事人增加了一台大型消毒设备并正常运行,在岗员工均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当事人已按整改要求全部整改完毕。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9日


